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自治区教育厅相关工作安排,现将资格复审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与参加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本岗位资格复审人员。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0年9月12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二)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学院东路355号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211会议室
(三)联系电话:0951-2138060 曹老师
三、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及要求
(一)需提交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报考岗位要求的本科、研究生学历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报考专业教师4岗位人员本科、研究生学历证书均需提供)。
3.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在学信网进行网上认证并打印)。
4.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有效证明资料和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资料。
5.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相关要求
1.资格复审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执行。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料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对于应聘者报名时因个人失误填写错误信息且不影响报名审核结果、与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无关的,由资格复审部门要求考生提供真实证明及相关佐证资料进行纠正。
2.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