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按照公开招聘工作程序,对符合条件人员拟进入资格复审阶段,现就资格复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5月15日、16日(周三、周四),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银川市西夏区学院路355号,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220室。
二、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拟进入面试人员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条件,是否符合笔试加分条件。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1.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2.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均须通过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查询验证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所学课程原件及翻译件;
3.目前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由所在院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由学校教务或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毕业证明原件,并通过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查询验证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时间截止2024年7月31日前;
4.不存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第九条无法报考三种情形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笔试加分证明材料;
6.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原件、入党志愿书复印件(首页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部门公章,侧边加盖骑缝章);
7.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打印的个人征信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所有应聘者还须提供以下材料:《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登记表》(见附件),需认真填写表格内容并正反打印(一式三份)。
以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均需两份(其中身份证复印正反面,户口簿复印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
三、注意事项
1.请应聘者按通知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按时进行资格审查。未在资格复审规定时间内提供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资料的,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2.资格复审实行应聘者信息诚信承诺制,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按有关规定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4.应聘者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联系方式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5.应聘者统一由学校南门进入校园。因学校场地有限,社会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6.复审时,若考生自行放弃,需提供纸质放弃声明材料,亲笔签名、按手印,与身份证共同拍照,发送至邮箱:nxjyrsc@163.com,审核人员留存。
咨询电话:0951-2138060 张老师
附件: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登记表
(一式三份,正反打印)
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5月11日